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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开始!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指南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开始啦!需要进行经营所得年度汇算的纳税人快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经营所得?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哪些人需要办理经营所得年度汇算?
 
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以及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所得,应该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办理期限
 
取得经营所得的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敲黑板
 
2022年度的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办理。
 
使用哪种申报表?
 
1.年度内只取得一处经营所得,需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2.年度内从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再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所得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申报渠道
 
1. 自己申报
 
您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官网首页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办理经营所得B表和C表申报。
 
2. 代为申报
 
被投资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或经授权办税人员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WEB端代办经营所得B表申报。
 
3. 大厅申报
 
如果您不方便登录系统远程办理,也可以携带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到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经营所得如何计算?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备注】
 
1.取得经营所得且没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2.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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