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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专题之“业务办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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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时拿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周期较长,为什么?
 
商标局在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后,首先对申请手续和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基本符合规定的,纸质申请件需要电子化(扫描、录入);然后审查申报的商品服务项目是否规范、是否符合申报的类别;确定商标线索要素(图形和文字)。经审查合格,且申请人缴纳商标规费的,发放受理通知书。经审查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合格后,发放受理通知书。目前商标局正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受理通知书的发放时间已缩短到1个月。如果存在需要补正的情形,受理通知书的发放时间将会相应延长,希望广大商标申请人予以理解。
 
2.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可我已经交费了,怎么办?
 
缴纳规费是商标受理流程的最后一个环节。因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而不予受理的,尚未收取受理商标注册费。如果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并将费用交给代理机构的,请与代理机构联系。通过网上申请系统已经在线支付规费的,款项将退至原支付卡或账户。
 
3.已经递交了注册申请,可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不到,为什么?
 
这可能存在多种情形。例如申请人申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不规范、需要进行补正的;或是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但商标局并未收到代理机构提交的申请文件。
 
如果申请人需要查询商标局是否收到该申请文件,建议申请人来函查询,来函中应当写明申请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申报类别、商标、递交日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编号等详细信息。
 
4.拿到受理通知书后是否就可以使用商标了?
 
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明所申请商标已获准注册。商标在提出申请之后但尚未核准注册前仍为未注册商标,仍须按未注册商标使用。如果使用该商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影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该行为的查处。
 
5.受理通知书丢失,请问能否重新补发?
 
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明所申请商标已获准注册,没有补发流程。如果申请人确有特殊情况的,应来函说明原因,商标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发。
 
6.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来说,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主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申请文件缺少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
 
(2)申请书以纸质方式提出的,未打字或印刷的。
 
(3)未按要求使用正确申请书式的;擅自修改申请书格式的。
 
(4)申请书上未填写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的。
 
(5)申请书未使用中文的;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未附送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申请人、代理机构或翻译公司公章的。
 
(6)未填写申请书中申请人名称或申请人地址的。
 
(7)申请书上申请人名称、所盖章戳或签字、所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不一致的。
 
(8)未在申请书中图样框内打印或粘贴商标图样的,或者打印或粘
 
(9)贴的商标图样超过规定大小范围的。
 
(10)声明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未同时提交填写。
 
(11)有共同申请人名称并由其盖章或签字的附页的。
 
(12)申请人为国内自然人的,未提交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申请文件的。
 
(13)未向商标局缴纳规费的。
 
(14)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但申请人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
 
7.想查询一个商标能否注册,请问该怎么查询?——即事先查询
 
“中国商标网”提供免费商标查询信息,您可以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商标查询”栏目进行商标近似查询。查询方式有六种:汉字、拼音、英文、数字、字头、图形。《商标审查审理指南》也已经在“中国商标网”上公布。
 
8.想查询一个商标的注册情况,请问该怎么查询?——即事后查询
 
“中国商标网”提供免费商标查询信息,您可以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商标查询”栏目通过申请/注册号进行商标状态查询。也可以通申报的类别、申请/注册号、申请人名称等进行商标综合查询。
 
9.什么是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办理流程和时间是怎样的?
 
申请人在国内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6个月内,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注册同一商标要求优先权的,应向商标局申请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人应当提交《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直接办理有经办人的应当提交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并缴纳费用的,且申请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发给申请人《优先权证明文件》。
 
申请人申请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时,若该商标注册申请尚未受理的,商标局将在该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受理后,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若该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不予受理的,商标局不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
 
10.中国商标网上显示的商标信息不正确,怎么办?
 
登陆中国商标网,点击“商标查询”栏目,进入“错误信息反馈”界面。申请人可以在此向商标局反馈有关错误信息。
 
11.分类调整后需要重新注册吗?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为限。申请人应当根据商标注册证上载明的商品(服务)项目与需要获得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商品(服务)是否一致,来判断是否需要重新注册。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12.已取得注册证,现在生产的商品与注册证上的有些不同,会受保护吗?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13.现在使用的商标与注册证不完全一样,需要重新注册吗?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14.递交了网上申请后,还需交纸质件吗?
 
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文件,但申请人要求优先权且声明优先权文件后补的,应按要求向商标局提交纸质的优先权证明文件。商标局正在大力推进网上申请系统建设,请申请人仔细阅读商标网上申请指南,并按照相关要求办理。
 
15.商标代理机构报送商标申请件的要求?
 
参见“中国商标网>商标代理>业务指南>报送商标申请件的注意事项”。
 
以上内容于2022年1月发布,如果以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变化发生变动,商标局将随时更新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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